北海: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 着力去存量遏增量
2021年12月以来,北海市纪委监委接续发布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毅昌,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原副局长李军,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征全等多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
覆盖多个重要部门,“剑指”关键岗位的办案成果,是北海市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大线索处置力度,强力正风反腐的真实写照。2021以来,北海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2396件,处置问题线索3752件,立案930件,对44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27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6281万余元。
“线索处置是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关系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人身自由、财产权利,要慎之又慎、严之又严。既要防止‘快结粗了’,又要防止‘久拖不办’。”《监察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北海市纪委监委对标更高更严的标准,加强线索处置,实行“每月提醒督促、每季度统计考核、通报约谈问责”制度,及时排查、起底超期未处置或长期未办结问题线索,对超期未办结的重要问题线索,由委主要领导签发“督办通知书”,压实线索承办部门排查处置主责。
线索处置工作中,北海市纪委监委首先把握“快”字要诀,对中央、自治区转交办的问题线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等时效要求较高、问题简明清晰的线索,要求相关承办部门落实“及时、规范”的要求,启动“立查立结、快查快结”程序,防止线索“流失、沉淀”。对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则采取内审外调高度“咬合”的工作模式,压茬推进,如所办理的涉传保护伞系列案,涉及面广、人员多,留置相关人员共12人,从接收线索到开展审查调查,再到移送审查起诉,仅用了不到半年时间,线索处置效率大为提升。
紧盯重点人、重点事,才能形成足够的震慑力。北海市纪委监委紧盯对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交织的问题线索,对涉及乡村振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征地搬迁、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问题线索,优先转办;对涉及领导干部、重要岗位等重点人群的问题线索,严格依规处置,做到重点线索优先办、一般线索及时办、重复线索合并办,提高线索处置水平。在助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中,先后对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局长陈征全等12人采取留置措施,形成有力震慑,促动6名政法干警及数十名社会老板主动说明问题。
“办理银海区征地办原主任谢海峰骗取征地款1.16亿元案件中,及时到征地搬迁现场察看,对相关人员虚增的附着物的证据予以固定和评估,为后期案件的突破起到了关键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案件线索的处置能力和水平,北海市纪委监委创新实践“行动学习法”,适时组织市县两级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部门围绕最新办理的经典案件进行“复盘”,对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模式进行总结分享,并不断优化“以案代训”“以老带新”队伍建设机制,积极探索“市县一盘棋”的审调力量调度模式,强化统一研判、提级办理、指定管辖工作机制,解决市县纪委监委监督力量不足、同级监督不力问题,推动贯通协同、形成合力。2021年北海市辖一县三区纪委监委处置线索2553件,立案590件,查办留置案件22件。
为进一步提升线索处置质量,北海市纪委监委坚持在制度框架内,对审查调查业务进行“流程再造”。适时邀请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将审理监督触角往前延伸,加强实时监督,严控案件质量。如邓毅昌案涉及行贿人及受贿事实多,金额大,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面广,取证工作量大。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后,使得事实认定精准、取证齐全完备等方面效率大为提高,有效对接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向,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下,把案件办成铁案。
重拳惩治贪腐的同时,北海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定位,践行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的理念和原则,主动融入、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在依规依纪依法核查的基础上,对“失实了结”的问题线索加大回应力度,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和会议澄清等方式,共为2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为161批次共3227人次出具廉政意见回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更为统一,有效推动形成激浊扬清的干事创业环境。(北海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