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精雕细琢办铁案
“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齐全,共产党员的身份需要调取入党志愿书来佐证。”
“调取证据材料的时间早于初核审批的时间,这是程序违法啊。”
……
近日,兴宁区纪委监委开展2022年第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案件审理室组织审理审查业务骨干分成3个评查组,采取集中交叉评查的方式,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室和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
今年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创优年”。为树牢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意识,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办案质效,兴宁区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严格把守案件质量“关口”、“出口”,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精准思维,在评查案件时严格执行“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结果执行、文书规范等方面逐项评查。
“真没想到我办理了这么多年案件,也还存在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老经验不等于正确的方式方法啊,学到了学到了,案件评查真得劲!”昆仑镇纪委张晓波感慨地说。
“每月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相当于给大家伙上一节理论与实战相结合教学课。通过‘讨论式教学’,彼此碰撞与探讨,互评互学找差距促提升,以此炼就理论过硬、实操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兴宁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
评查结束后如何整改提升是关键。审理部门汇总分析个性、共性问题并形成清单,及时与案件承办部门沟通反馈,督促限时整改,确保案件质量评查有始有终、取得实效。
“我们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切实发挥以评促改、促学、促练的作用,有效解决查办案件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更好地疏通案件审理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牢牢筑起案件质量生命线。”兴宁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兴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