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来宾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案示警 助推清廉公安建设
“我的世界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没有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与他们订立的那种攻守同盟,其实就是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我现在很后悔,后悔当时为什么不早一点来投案。”来宾市忻城县人民法院原院长廖志敏泪声俱下地忏悔道。2月28日,来宾市公安局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播放专题片《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来宾市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
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与该市公安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套开,是历年来首次。该片精选了来宾市2021年以来严肃查处的5名原市管党员领导干部的真实案例,这些案例深刻揭示了落马干部堕落的根源就在理想信念动摇、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宗旨意识,丧失党性,同时凸显家风不正等问题的危害。
“所播放的案例,件件是警钟、是实名、是实事,从‘案中人’在原单位被戴上冰冷的手铐再到留置点那悲痛欲绝的忏悔,心里特别受震撼。” 一名市公安局中层领导干部看完警示教育片后有感而发。
以案示警,推动清廉公安建设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抓手。驻来宾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和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不懈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把推进清廉建设作为着力点和重要目标,督促市公安局党委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管警治警的政治责任,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廉,努力让廉洁风气在全市公安机关蔚然成风。
“廖志敏等5名‘案中人’,作为单位或部门‘一把手’,担负着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责任,其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严重污染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该纪检监察组组长黄福远表示,要突出抓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推动清廉公安机关,积极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是关键。2021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检查,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积极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00余次,到各县(市、区)、局属各单位、基层所队等,重点围绕制度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对“一把手”或“关键少数”开展“一对一”提醒谈话117人次,持续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同时,将日常监督梳理成6大类15个大项和102个小项,持续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不断推动清廉来宾公安建设向纵深发展。
“通过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的清醒自觉,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该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韦国勇表示。
驻来宾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组织观看《忏悔录》警示教育专题片的通知精神,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廉政谈话会、干部职工大会、述职述廉会、党支部会议、培训会议、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警和家属观看,深刻吸取“案中人”直击灵魂的惨痛教训,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断夯实民辅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根基,为推进清廉来宾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来宾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