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园丁变“蛀虫” 目无法纪的校长栽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邹绍梅 廖振义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3日 10:28 打印

       师德是教师的立业之基,从教之要。教师本应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以春蚕蜡炬之心努力成为革命事业薪火相传的“摆渡人”。然而,却有一些为人师表者,不仅没有垂范千秋的情操与追求,还沉溺于腐败的陷阱之中,想方设法为自己牟取利益,最终只能留下骂名,成为让后人引以为戒的反面典型。

 

       “日前,荔浦市修仁镇中心学校原校长余荣兴严重违纪违法,在接受荔浦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1年11月16日,荔浦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

 

       余荣兴目无法纪,长期想方设法为自己牟取利益,沉溺于腐败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最终是栽了跟头,自作自受。

 

       1984年,余荣兴便在荔浦市青山镇和平中学任教,他从三尺讲台一步步走上了中心校副校长、校长等岗位。余荣兴本应好好珍惜,但是他却没有守住为人师表的底线,一步步沦陷腐败囹圄。

 

       2011年的一天,工程老板何某兵在大排档宴请余荣兴,并递给了余荣兴一个装有3000元工程款回扣的信封。余荣兴感觉自己帮何某兵承揽了工程,拿点好处费是应该的,于是“坦坦荡荡”地收下了这笔好处费。

 

       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余荣兴利用职务便利不断地通过打招呼、推荐或指定工程老板的方式为部分工程老板承揽多个学校的工程项目。2011年至2021年期间,余荣兴通过这个“创收渠道”,收受了何某兵等多名工程老板送的好处费15.45万元。

 

       捞钱如此“容易”。尝到甜头的余荣兴越发不可收拾。

 

       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余荣兴的侄女余某曲开始做学校学生食堂的食材配送生意,便找到余荣兴,希望其能帮忙以承揽并维系食材配送订单。

 

       于是,余荣兴利用职务便利及其职务上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宴请部分学校校长、向部分学校校长打招呼等方式,帮助余某曲承揽并维系与荔浦市部分学校和幼儿园学生食堂的食材配送生意。从2015年秋季学期至案发,余荣兴共收受余某曲送给的好处费28.28万元。

 

       随着欲望的膨胀,余荣兴的胆子也越来越大。2016年12月,余荣兴调到荔浦市修仁镇中心学校任校长。2017年,经荔浦教育局委托,修仁镇中心学校开始管理原修仁镇中学的有关资产。同年9月,修仁镇中心学校开始陆续租出原修仁镇中学的有关固定资产。此后的每个学期,余荣兴都授意将收来的小部分租金入账,大部分租金当做福利发放。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虽然中央和地方三令五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但余荣兴仍充耳不闻、顶风违纪,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20年10月,荔浦市纪委监委对余荣兴违纪违法问题启动调查。调查期间,余荣兴不但不知敬畏,还心存侥幸,伙同他人串供并毁灭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2021年8月,荔浦市纪委监委通过荔浦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动员余荣兴主动投案。8月9日,余荣兴主动到荔浦市纪委监委,但其态度恶劣,拒不交代违纪违法问题。8月25日,荔浦市纪委监委对余荣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并于9月2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过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余荣兴最终知错、认错、悔错,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经查,余荣兴违反政治纪律,伙同他人串供并毁灭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接受老板的宴请和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及其职务上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取好处费。

 

       余荣兴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今天我犯下罪,只能遗憾终生,这是铁的事实,警醒那些不重视法律、法规学习的干部、教师、校长,人生活在法治社会,一定要学法懂法,在法律的框架工作和生活。”

 

       作为一校之长,余荣兴本应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他却没有守住教书育人的初心使命,淡化党性修养,践踏党纪国法,从受人尊敬的园丁变成让人唾弃的“蛀虫”,最终自毁前程。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戒,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努力锻造克己之心,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权力,学会在纪律约束下工作,习惯在规矩管束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持按制度来、按程序走、按规矩办,始终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阳光下行使。(荔浦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