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准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 营造关心关爱干部良好氛围
“经良庆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免予你党纪处分,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你对该决定有无异议?”2021年12月,良庆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那马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主任李某进行宣布处分决定前的谈话。
“我无异议。”李某诚恳回答道。
“希望你以后能砥砺前行,勇于克服形形色色的困难险阻。”宣布决定后,该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不忘对李某进行鼓励。
此前,李某在那派易地移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验收材料审核中不够认真仔细,未能及时发现工程量数据上的错误,造成不良影响。但在城区党委巡察工作组发现问题后,李某能够对自己的错误进行整改,督促施工单位退回了财政多支出的钱款,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其错误行为应属无心之过。
该城区党委巡察工作组在调查中发现,李某平时工作表现获得同事和领导的普遍肯定,且多年来表现优秀,多次获得南宁市和良庆区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及嘉奖。再加上近几年来李某主要负责那马镇各类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担当着那马镇社会经济发展建设、改革创新“排头兵”的角色,岗位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在工作中出现疏忽失误在所难免。鉴于其错误行为情节较轻,系“客观失误”而非“主观故意”,并且能积极认错悔过并主动挽回损失。经综合考量,良庆区纪委监委决定免予其党纪处分,采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强调“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准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此类岗位上的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适当容错纠错,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真正的改革创新者放开手脚、轻装上阵,大胆干!
2021年,该区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76人次,其中前三种形态占比97.8%,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同时加强对受处分的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对3名受处分或问责后影响期满、改进明显、实绩突出的干部予以重新起用。
“容错纠错工作必须实事求是、依纪依规。”良庆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切实鼓励大胆探索者,宽容改革失误者,鞭策改革滞后者,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确保每一起容错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群众的评判。(南宁市良庆区纪委监委)
编辑:凌嘉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