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汲取意外事故教训 以强有力监督护航安全生产
2022年2月2日,正值春节期间,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宝沙渡口却发生一起车辆入水意外事故,一辆小汽车驾驶员在渡口等候渡船时,因超载及操作不当,倒车时不慎驶入江中,造成七人死亡。
车辆入水虽然是意外事故,但也提醒我们安全责任重于山,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为深刻汲取这次意外事故教训,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克服侥幸心理、扛起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再次发生,春节期间,平乐县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成立5个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组,立体高效开展安全生产监督,主要对各乡镇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问题、安全隐患整改问题、各乡镇节假日值班带班落实、疫情防控、各领域安全生产防范等情况开展了明察暗访,拧紧“安全阀”、守好“责任田”,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我们从车辆入水意外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立足‘再监督再检查’职能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纳入全年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督促相关单位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严防不作为慢作为、喊口号不落实等情况发生。”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越是春节关键时期,越要提高警惕。在该县同安镇开展监督检查时,督导组直奔现场,发现同安镇桃村村委大石根村与平山村委同古岩村之间的沙江河桥年久失修,桥面有开裂和侧倾迹象却仍在使用通行,附近也没有警示提醒标志,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督导组立即对该镇党委政府进行了监督提醒,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天回访时,沙江河桥已在醒目位置设置了危桥警示牌,并已禁止使用通行。
“有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有没有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安全事故看似防不胜防、难以避免,实则萌生于日常被忽视的隐患、潜藏于不负责任的细节。督导组紧盯细枝末节,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截至目前,该县共检查重点场所72处,发现问题32个,其中立行立改32个,并督促职能部门从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必须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久久为功,常抓不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对基层、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护航安全发展。(平乐县纪委监委)
编辑:凌嘉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