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靶向监督护航万峰湖碧水蓝天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龙洌 温茂强 徐波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9日 15:55 打印

  2021年12月初,隆林各族自治县革步乡纪委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万峰湖革步水域者江湾安装地笼网捕鱼的问题线索,随即将问题反馈给该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并要求尽快采取行动制止。接到反馈当天,管理站站长带队来到者江湾将4个隐藏于湖水下面的地笼网强制拆除,并将网里面的鱼全部放生。


  万峰湖因国家级水电站天生桥水电站建站蓄水而成,此前,由于过度养殖,乱搭乱建网箱、水上餐厅、钓鱼棚等,以致水生态环境恶化。2018年,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巡视万峰湖,指出万峰湖水域水质明显下降,需限期整改。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隆林各族自治县党委、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对万峰湖隆林辖区水域的非法养殖网箱、乱搭乱建的浮动设施、“三无船舶”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实现了“退渔还湖、还湖于民”,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1年下半年以来,万峰湖隆林辖区水面再次出现电鱼毒鱼炸鱼、抬网、地笼网、拦河网等问题。为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万峰湖隆林辖区水面常态化治理机制,确保湖区得到长期有效治理,该县纪委监委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开展靶向监督,派出监督检查组,深入该县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管理站、万峰湖水面综合执法大队等职能部门调研,查找万峰湖库区水面乱象反弹的根源。


  调研发现,万峰湖隆林辖区常态化治理工作主要由该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和万峰湖水面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其中万峰湖水面综合执法大队的30名员工都是该县第三方购买服务的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2021年7月因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到期没有办理续聘手续,导致万峰湖隆林辖区无人开展巡湖执法管理工作。


  找到乱象反弹症结后,该县纪委监委要求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部门行文请示县人民政府拨付财政资金,续聘万峰湖水面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同时,监督协调相关部门出台《万峰湖隆林辖区水面“四乱”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自12月15日起,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河长办等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四乱”清理整治工作。


  整治期间,共拆除201个空置网箱、21个非法捕捞地笼网箱、12个非法捕捞灯光诱捕抬网。同时,对湖区780米线下所有钓鱼台、钓鱼棚进行拆除,其中,驱离船舶改装钓鱼船6艘,责令渔民自动拆除钓鱼浮台2个。(隆林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