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16:10 打印

巴马瑶族自治县饮食服务公司干部职工违规使用公款用于个人开支并滥发津补贴问题。2012年3月至2021年8月期间,黄尧峥在担任自治县饮食服务公司副经理、经理期间,与公司原副经理兼出纳李苡琼、公司副经理兼会计黄秀东、公司原出纳周海堂等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购买名烟名茶、茶油进行高消费活动,花费76531.00元;以虚开、多开发票的方式违规从公司账户内套取资金进行私分,套取金额总计412676.79 元。2021年12月,黄尧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李苡琼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黄秀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周海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巴马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