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乡镇监察监督全覆盖 亮剑小微权力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黎卫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 12:24 打印

  “宁明县那堪镇原林业站工作人员彭某某、林某某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林某选聘为该镇南执村生态护林员。”2021年9月,彭某某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认真审核把关,对该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林某某因利用职权,通过私下找指标、打招呼等方式为林某获聘提供便利,对该案负有直接责任;两人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崇左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统一机构设置、统领队伍建设、统筹协作配合、统管小微权力”的“四个统”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工作,全市7个县(市、区)纪委监委依法完成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78个,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全市78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实现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打通监察工作“最后一公里”。 


  “设立监察办公室后,我们的监督对象不仅有党员,还有全乡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辖区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等。但是我们乡镇基层办案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当案情复杂时,存在拿不准、弄不懂等情况,容易束手束脚……”一些新任职的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由于过去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普遍存在本领恐慌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市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统筹协作配合采取分批跟班办案、以案代训、参与专案等方式,分批次安排相关干部到相关部室跟班学习,最缺什么最需什么就学什么补什么。2021年,共有38名乡镇纪委书记到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跟班办案。跟班人员通过从线索处置、调查谈话、制作笔录、适用措施、撰写报告、卷宗归档等每个环节参与实战,以学促干,有效提升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质效。


  “我们镇的监察室真了不起,我们反映屯长搞假材料冒领屯集体资金的问题,才过两个月钱就要回来了,真是太好了。”近日,扶绥县渠黎镇渠莳村村民黄某某提起该镇监察室赞不绝口。


  2021年,扶绥县各乡镇监察办公室共立案调查5件,扶绥县监察委员会立案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措施5人。这些案件的有力查处在当地引起不小震动,人们对纪委监委的职能有了更深地了解。


  针对纪检监察监督力量不够集中的实际,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由相关领导统筹协调,相关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具体牵头指导,混编、搭建相对固定的“室组地”联合作战单元,以“室”的统筹协调和措施手段、“地”的实战经验、“组”的派驻优势等,有效破解力量不足、手段不够、案件挖掘不深等监察监督的短板,真正实现监察监督有效覆盖。


  在统一设置了机构、统领建设了队伍、统筹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之后,崇左市纪委监委将监察监督职能延伸到基层的落脚点放在统管小微权力上。近期重点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聚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政策项目资金安全运行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小微权力清单,探索推行乡村振兴大数据监督平台,通过设置项目审批上报、流水支出、资金公示、事项验收、异常交办、群众查询等板块,实现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推动小微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同时,持续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2021年,全市乡镇(街道)监察机构共立案93件,处分51人。(崇左市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