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多形式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热潮
“《条例》颁布,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任务和职责,也对我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新任职的基层纪委书记,认真学习《条例》,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履职本领,才能更好适应新的岗位职责,在新岗位上有新当担、新作为。”洞井瑶族乡纪委书记郑韬略学习之后深有感触。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灌阳县纪委监委坚持强化思想武装,抓好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采取自主学+集中学、线上+线下联动学等模式热学热议,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
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通过常委会领学、理论中心组讨论学、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体学等多种研学形式将学习内容融会贯通,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践行“两个维护”,敢于善于斗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条例》内容及精神要义,围绕‘学什么’‘为什么学’‘怎么学’三方面深学细悟,拿出具体方案措施,推动《条例》学习走深走实。”灌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赵宏在县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2022年度第一季度第一专题学习会上表示。
围绕《条例》中的章节内容,各室、各纪检监察组采取“室室”“室组”“组组”联合学的灵活模式,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划清权力边界,提升监督效能,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提出了‘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方式,健全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我们将紧密联系委机关各室,持续强化履职能力,不断推动监督工作在驻在单位落地见效。”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阎星映说道。
线下学习活动如火如荼,线上学习也正有序开展。为推动学习《条例》全覆盖,外出办案的专案组成立临时党支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采取线上分组学、自学等方式,自觉将理论转化为实践,确保审查调查工作更精准有效。
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唐灌生表示,《条例》内容具体、逻辑清晰、操作性强,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引。他说:“《条例》把‘四种形态’的政策策略转化为具体法规规定,这让正在专案组办案的我们如虎添翼。”
针对《条例》的颁布,各乡镇也推陈出新,推动《条例》学习向基层延伸。
新街镇纪委组织开展“以案促学”系列学习研讨会,以范汝德案为例,结合《条例》内容深剖案情,把学习贯彻《条例》转化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力量。观音阁乡纪委采取线下集体学、线上微信打卡学的形式组织辖区内6个行政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条例》,进一步增强村级监督效能,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打铁必须自身硬。”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蒋邦立认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学习和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学习效果,持续抓好贯彻落实。”(灌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