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防治用权腐败 推动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项目周边居民出行困难,群众意见很大,曾多次上访反映诉求,但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作为单位‘一把手’,你负有责任,必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好群众出行难问题。”
2021年10月,隆安县纪委监委就城厢镇原城西路改造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对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表示“照单全收,立行立改”, 在2021年12月彻底解决了该项目周边群众出行难问题。这是该县纪委监委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一个缩影。
2021年来,隆安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在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上下功夫,每月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提示单和监督责任清单,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民主集中制情况、部门履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通过以单定责、照单履责、对单监督、按单问责,对发现“一把手”在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021年,隆安县对17名乡镇及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党纪政务处分8名。”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督促“一把手”审慎用权,严肃惩处和警示教育要相结合,持续强化震慑、传导压力,使各单位“一把手”明纪法、知敬畏、守底线。
“我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我愿意认罪服法。希望在座的各位公职人员,要以我为鉴,引以为戒......”2021年7月,隆安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原主任严加强在法庭上忏悔的声音直击庭审现场60多名单位“一把手”的心灵。
为让更多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受到教育,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尤其是“一把手”的案件,组织开展现场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效果,筑牢“一把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21年,全县组织旁听庭审警示教育5场次,开展警示教育86次,受教育人数超1500人次。
“防治用权腐败,推动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县纪委监委以查办案件为基础,以查摆整改为抓手,以规范约束‘一把手’权力运行为目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总结监督经验、细化监督举措、提升监督实效,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隆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