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抓好《条例》学习贯彻 提升履职能力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叶鹏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4日 15:58 打印

1月6日,南宁市纪委监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逐条逐句进行学习。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加深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领悟,确保学深悟透,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连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网上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小组讨论等方式,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

 

“我们将把学习宣传《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紧紧围绕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来担当作为,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西乡塘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康超表示。近期,西乡塘区纪委监委通过“清廉西乡塘”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平台,向纪检监察干部推送《条例》,组织大家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

 

马山县纪委监委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方式,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以高素质队伍护航高质量发展。马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艳霞介绍说,“《条例》细化了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明确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基层监督等监督方式,列举了日常监督的12种方式,并突出专项监督所针对的4个方面问题,对我们开展监督有着指导性意义。”

 

良庆区、宾阳县、横州市等县(市、区)采用“线上自学+线下研讨”模式开展全员学习,依托纪检监察网、学习强国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载体,推送实践类、心得类宣传文章进行线上自学,以党小组形式开展线下讨论、测验测试等多种形式,保证学习取得良好效果。促进党员干部员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悟透《条例》精神实质,找准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条例》“指挥棒”的作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政治机关属性,认真履行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同时,要注重不断扩大《条例》宣传面和知晓率,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纪委的职能定位、产生运行、任务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南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条例》集中学习46次、座谈讨论18次、党支部学习79次,受教育900余人次。(南宁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