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一份假公函换来一个真处分
“此次犯错误责任完全在我,我带队开展活动却组织同事聚餐饮酒,接受宴请后伪造公务接待函给对方报销接待费,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非常后悔……”近日,北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该中心主任苏某在会上做深刻检讨。
2021年8月,驻北海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北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苏某带队到某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期间,与陈某、石某等人参加违规公务接待后伪造公务接待函,实际没有进行公务考察活动的问题。
违规吃喝必须露头就打。为核实事情真相,驻北海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迅速召开组务会讨论确定初核方案,决定从接待方开始调查,调取公务考察函,由外向内突破。在某市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下,该组调取了公务考察函和有关材料。
“公务考察函的发函时间是6月23日,去考察的时间是6月24日至25日,内容是到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察兽医实验室建设工作,还盖了公章,看起来似乎没什么问题。”
“但附在报销单后的这张照片,是北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在某市的活动照片,不是公务考察活动照片,非常可疑。”在核对材料的过程中,该组从一张照片发现了猫腻。
随后,该组工作人员与被举报参加公务接待的石某进行谈话,核查公务考察函的真伪。
“请说一下你们到某市开展公务考察的时间、同行参加的人员?”
“6月24日,我们到某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第二天上午没有安排活动,我们就到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看看。”面对组织谈话,石某心存侥幸。
“公务考察函写明有9个人去学习考察。除了你之外,还有谁一起?你们都去了哪些地方?”
面对调查人员的追问,石某无言以对,承认了假公函“零考察”的问题,陈某也对此事供认不讳。
经核查,2021年6月24日至25日,北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到某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6月24日晚上,苏某组织石某、陈某等人外出聚餐并饮酒,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蒙某参与聚餐。用餐结束后,蒙某提议用餐费用由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支付,并让苏某出具接待公函以便报销。苏某与石某、陈某商量后一拍即合,编造了一个考察兽医实验室建设工作的理由,并指使陈某伪造一份公务考察函,把发函时间提前到接待时间前。
“当时我心想接待是在外地发生的,伪造好接待函,做好审批手续,就不会被发现,组织就没法掌握我参加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了……”面对办案人员拿出的相关证据,苏某承认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最终,作为党支部书记的苏某,因带头违反廉洁纪律,伪造公务接待函、提供虚假信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某、陈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借党史学习教育之机,行违纪违规之事,危害更大、影响更坏,必须动真碰硬、坚决查处!”驻北海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将继续紧盯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严肃查处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典型案件,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堤坝 。(驻北海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