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张敬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9:11 打印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一经发布,立刻在河池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和要义,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

 

  “作为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明确纪委政治定位、突出纪委政治责任,确保各级纪委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为忠诚履职提供制度保证。”1月5日,河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丹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年终总结会上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时强调,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迅速掀起学习高潮,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结合起来,主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深学细悟、融会贯通,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

 

  《条例》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对此,凤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玉广认为,要让党的领导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主线才能更加清晰。她说:“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带头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把纪检工作放到中央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部署和开展。就要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把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巡察的力量来自人民,巡察的最终成效也应当由人民来评判。”市委巡察办主任黄巍对《条例》中提出的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印象深刻,他表示“市县巡察作为人民群众身边的‘巡视’,必须面向基层、依靠人民群众,坚决做到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成效,让基层群众的痛点不再痛、堵点不再堵、难点不再难,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条例》强调要“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对此,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罗任倍认为,“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定性量纪。在认定问题性质上,要特别注重全面分析,防止以偏概全、主观臆断;在量纪处理上,要严格执行党纪条规,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以及量纪标准实施处分。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方式方法、权限标准、程序手续,防止不负责任的删繁就简留下后遗症,确保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严谨性、规范性和长效性。”

 

  做好以案促改和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探索积累的行之有效的理念思路、经验做法之一。《条例》也明确提出“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的要求。

 

  “现在,个别地方以案促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倾向,比如警示教育大会‘一开了之’、问题束之高阁、搞‘书面整改’等。因此,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压紧压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推动案发单位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动推、负总责,确保取得真正效果。”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光科说。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条例》以党内纪律和规矩的形式,对纪委的机构设置、组织运行、履职要求、自我监督作出具体规范,把纪检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

 

  该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林肖萍表示:“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保持‘干净’底色,把执行《条例》贯穿在日常的工作和管理中,把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处抓严抓实,必须从净化内心、净化家风、净化朋友圈着手,坚决恪守清廉本色、坚决维护党纪权威,自身过硬,才能挺直腰杆监督执纪问责,才能担负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神圣职责,筑牢廉洁自律的防护长堤。”(河池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