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条例》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品格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条例,是一部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都很强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践行,敢于善于斗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贯彻落实好《条例》,必须做到“两个维护”。《条例》强调,“党的各级纪律委员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贯彻落实好《条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定,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认真全面履行好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贯彻落实好《条例》,必须加强队伍建设。《条例》指出,“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严把干部准入关,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提高把握政策、监督执纪、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培训学习、跟班学习、跟案学习等,提高纪检干部把握政策、监督执纪、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能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好《条例》,必须勇于自我革命。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条例》强调,“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监管和自我净化力度,坚决防止‘灯下黑’”。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贯彻落实好《条例》,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管,通过“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等身边典型案例,经常给纪检监察干部念“紧箍咒”,始终做到“工作八小时”内外始终如一。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时刻保持“赶考”清醒,严拒“腐蚀”“围猎”,坚决不碰“红线”不触“底线”,在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的道路上,不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品格。(南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