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基层“微腐败”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黄海珍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7:07 打印

  57岁的韦某章是德保县东凌镇甘必村的村民委副主任,20多年的村委工作让他在村民中积累了较高威望,但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让他跌了个“大跟头”。


  去年,有群众举报称,韦某章担任甘必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低保、扶贫对象申请中存在优亲厚友等问题。


  随后,该县东凌镇纪委对问题线索进行了核实,发现韦某章在时任甘必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协助东凌镇政府开展农村低保救助工作过程中未组织人员入户核实,将两户不符合农村低保救助的农户申请材料上报该镇政府,造成国家低保救助金损失两万多元。2021年11月,韦某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给村民做事,缺乏责任感、敷衍了事的工作作风要不得,这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受到处分后,韦某章感慨。


  “这几年,纪委对村干不作为、慢作为动真格了!”韦某章的党纪处理决定下来后,村民议论着。


  村干纪律涣散,工作作风漂浮,利用职权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微腐败”问题,影响到惠民政策的落实,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流失,还会侵蚀民心、激发民怨,贻害颇深。


  基层处于监督“末梢”,加之群众法纪意识淡薄,维权意识薄弱,造成基层村干部微腐败频发。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延伸监督“探头”,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农村基层的贪腐“蚊蝇”,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以及履责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切实改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


  2021年底,该县纪委给予巴头乡足伸村党支部宣传委员农某国党内警告处分。追根溯源是因为农某国在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工作失职失责导致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申请通过审批,造成国家扶贫专项资金流失一万八千多元。


  “工作要依纪依法、讲规矩,作风漂浮损害的是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受到党纪处分后农某国懊悔不已。


  为彻底铲除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该县纪委监委上下联动,聚焦惠民政策落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以“零容忍”态度严抓严打基层“微腐败”,不断强化查处力度,不留死角。(德保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