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植基层“监控探头” 构筑身边“监督岗哨”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构建“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纪检监督网络,河池市纪委监委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基层小微权力运行重点领域,积极开展“纪检监督向基层延伸试点”,选聘行政村(社区)廉情监督联络员,赋予其监督权,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发现问题在基层,解决问题在基层,用身边人解决身边事。
267名村级廉情监督联络员开启全天候探照灯,实现群众监督全覆盖
河池市是一个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境内聚居着壮、汉、瑶、仫佬、毛南、苗、侗、水等8个世居民族,受语言、习俗等影响,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多数基层群众因害怕被打击报复而心存顾忌,如非自己利益直接受损往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群众监督软化。再加上基层微腐败具有一定隐蔽性,日常监督检查方式耗时耗力,效果不够理想。
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群众监督是极为重要的一种监督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将群众监督形象生动地比作全天候探照灯,道出了群众监督的真实性、广泛性、有效性。
今年以来,河池市纪委监委针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投入量大、使用链条长、涉及面广、监管难度大等问题,积极探索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乡村振兴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并在宜州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县(区)通过村民民主选举的方式,选出了267名威望高、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敢于直言的群众担任乡村振兴村级廉情监督联络员,实现每个自然屯都有廉情监督联络员,达到基层群众监督全覆盖。
完善机制保障,确保村级廉情监督联络员发挥好“前哨”作用
配齐基层群众监督力量,这只是第一步,最关键的是这些村级廉情监督联络员能不能发挥好“前哨”作用。
结合村级工作实际,河池市纪委监委坚持“简单、务实、高效”原则,围绕“八个有”(有办公场地、有统一标识、有工作阵地、有工作制度、有经费保障、有接访举报平台、有工作台账、有工作特色)建设目标,推进联络站硬件设施规范化建设。同时,在坚持群众性、公益性的基础上,落实经费保障,构建了稳定的基础保障机制,有效解决了联络站发展的后顾之忧。
为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监督成效,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廉情监督员工作职责》《廉情监督员工作权限》,明确要求廉情监督员要履行好督促宣传教育、开展监督检查、收集社情民意三项职责,赋予村级廉情监督员“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评判权、监督权”5项工作权力,为促其开展廉情监督、收集上报重要信息、依规依法履责作为等提供有力保证。
打铁还要自身硬,廉情监督联络站效能要充分发挥,廉情监督员素质提升是关键。为了提高廉情信息监督员监督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各乡镇纪委不断加强对廉情信息监督员业务知识及党纪法规的培训,使其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做到“想干、敢干、能干、干成”。2021年以来,试点县(区)共对选聘的乡村振兴村级廉情监督联络员开展培训5场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廉情监督解群众之忧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有效的群众监督倒逼党员干部依法履职主动作为解群众之忧,是廉情监督的目的和价值所在。
今年7月,宜州区石别镇清潭村廉情监督联络站陆宝规、黄瑞锋在日常接访中,陆续接到山冲屯群众韦某权、覃某兴等群众反映山冲屯集体资金存在管理不规范、公示公开不到位的问题。发现问题后,陆宝规即向镇纪委和村“两委”汇报。经镇纪委核查,确定问题属实后要求联络站和村委共同组织整改。在陆宝规的推动下,清潭村委组织村民代表表决选出了群众信任的出纳会计,并开设了专门银行账户用于收支集体资金。此事的解决得到了该屯群众的一致好评。
前不久,环江县思恩镇城北社区廉情监督联络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个别未达到80岁的老人竟然可以领取高龄生活补贴。随即按照《廉情监督员工作职责》将情况形成重要信息上报给镇纪委,后经镇纪委调查,该社区党委委员李庆修因未严格把关,导致居民谭某某未到规定年龄违规领取高龄生活补贴,2021年12月,李庆修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及时处置,诉求也得到回应,群众的利益得到维护,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得到解决,正是廉情监督联络站在收集社情民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进基层“微腐败”治理等方面发挥效用的体现。
联络站工作开展以来,监督成效明显,发现问题19个,协助解决问题15个。涉及方方面面,既有村干部作风问题,也有农村建设项目问题,更有农村关系问题,其中,反映低保问题9个,反映干部作风问题4个,反映村务财务问题3个,基础建设项目2个,邻里纠纷1个。
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示范村等荣誉称号的环江县思恩镇陈双村党支部书记韦炳录表示,有了村级廉情监督联络员之后,村“两委”成员工作更加扎实、规范,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信任也进一步增强了,真正实现了“我”办事“你”放心的局面。
如今,联络站已成为农村的“另一双眼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树立了村干部新形象,促进了干群关系和谐,打消群众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思想顾虑,让人民群众敢于说实话、讲真话、揭露问题,帮助纠正错误。(作者系河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