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条例》 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要求纪检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践行“两个维护”,敢于善于斗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广大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严格要求,严厉律己,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标杆。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条例》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纪检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必须牢牢把握纪检工作的政治属性,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纪检干部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坚定政治信仰,始终保持坚贞不渝的政治忠诚。同时,要自觉肩负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把“四个意识”转化为敢于斗争、忠诚干净担当、认真履职的实际行动,不断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强化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本领。《条例》指出,要“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严把干部准入关,把政治素质是否过关放在首位,选人用人首先要考察其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是否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始终跟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加强纪检干部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纪检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做到“工作八小时”内外始终如一遵纪守法。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厚植为民情怀,始终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强化对纪法知识的学习掌握,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纪律检查权。要通过学习培训、以案代练、以案促学等,提高纪检干部把握政策、监督执纪、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能力。以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监督约束,严防“灯下黑”。《条例》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监管和自我净化力度,坚决防止‘灯下黑’”。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强化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约束,使纪检干部“知纪明规懂法”,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始终坚守初心,清晰认识到自我行使纪检权力的边界与红线,自觉接受党的组织、党员、群众与媒体等多方监督。对于纪检干部有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滥用职权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手软。要用好正反两面教材,既要用好“以案说纪说法”用身边的典型案例给纪检干部敲警钟,也要引导纪检干部向历史上的、本地的优秀干部学习。要不断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被滥用乱用,努力打造一支敢于善于斗争,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梧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