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回访教育解心结 重拾信心再出发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黄承豹 高勇 陆晓岚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4日 17:41 打印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爱,耐心教育我,帮助我端正态度,现在没有什么思想包袱了,计划明年在承包的十多亩山头种上木菠萝和坚果,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自己的好生活。”宁明县东安乡农村党员凌某向前来做回访教育工作的乡纪委说道。

 

  2020年9月,凌某因通过不正当手段进入某单位工作,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该单位辞退。受处分后,凌某一度消沉,对参加生产经营工作失去信心,病了一段时间,家庭收入减少,近来身体逐渐康复。获知凌某的情况后,东安乡纪委制定详细的回访方案。在登门回访时,结合东安乡当前着手打造木菠萝和坚果种植基地的情况,鼓励其身体恢复后明年开春时利用其坡地种上木菠萝和坚果,发展种植业,将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凌某当场认可,再三感谢回访组。

 

  “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是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实际行动,也是履行政治责任的有力举措。”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切实发挥回访教育工作实效,宁明县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谁立案、谁负责”的回访教育模式,做到件件有回访,件件有成效。坚持教育为先、心理疏导、注重关怀的工作要求,把思想引导融入回访过程,积极帮助受访对象解决工作、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让受处分的党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放下思想包袱,直面现实树立信心。同时,认真听取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家属等方面的反馈和意见,及时了解掌握受访对象在受处分期间思想、工作表现及生活情况,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也暖了受处分党员的心。

 

  回访结束之后,执行回访对象一人一档制度,记录其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将回访谈话记录、回访登记表等材料,建立明细台账,统一归档,同时对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年度考核、绩效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奖罚分明。要求被谈话单位(个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基础上,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跟进,并加强建章立制堵漏洞,达到“惩罚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截至2021年12月29日,宁明县纪委监委积极组织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活动,县乡(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开展回访教育共134人次,做到回访教育“全覆盖”。

 

  “纪检监察工作不仅要彰显纪律刚性的力度,还要展现组织关爱的温度,真正把回访教育谈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扶起‘跌倒’干部,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才是监督执纪问责之道。”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宁明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