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通报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9:52 打印

  1.玉州区名山街道农业农村站干部罗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6月15日晚,罗衍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玉林市富林金桂丽湾小区北门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还存在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7月,罗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玉林市茶叶公司经理何永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6月25日晚,何永汉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玉林市清宁路宁屋角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还存在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且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问题,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5月,何永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玉州区仁厚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干部李始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0月16日,李始恩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国道324线1435公里200米处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5月,李始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玉林市玉州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