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通报2起党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8:30 打印

  1. 金城江区东江镇齐美村党员覃照广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2月5日,覃照广饮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覃照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金城江区白土乡德新村党员莫志赶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27日,莫志赶饮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莫志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池市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