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通报1起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08:17 打印

  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级科员蔡庆安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6年4月至今,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级科员蔡庆安采取以个人名义注册成立和个人出资与他人合伙注册的形式创办1家公司及1家诊所,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和诊所经营性质均为营利性。2021年9月18日,蔡庆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宁市青秀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