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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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两违办工作人员覃仁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5月5日,覃仁克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S211省道52公里900米处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经检测,覃仁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66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覃仁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总务主任盘桂初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1月13日,盘桂初在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县城桥东路一桥头国税局路口处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经检测,盘桂初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盘桂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温平小学教师蒙文超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2月26日,蒙文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城桥东路一桥头国税局路口处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经检测,蒙文超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蒙文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