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组织旁听庭审对重点人群进行“靶向教育”
“我对不起我原单位和同事,也对不起家人,为了退还公款,我不得不向家里人借钱,如今面临审判还背负巨额债务,我很后悔,希望我们的干部吸取我的教训,也劝大家不要参与经济活动,避免重蹈覆辙……”近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邕宁区住建局原会计李丽娟挪用公款案。在庭审现场,李丽娟发表忏悔陈述,让在场旁听的邕宁区干部深受触动和警醒。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至2017年5月,李丽娟利用担任邕宁区住建局会计及返聘履行会计职责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累计305万元用于营利性活动。2020年李丽娟到邕宁区纪委监委投案。起诉前,李丽娟已将其挪用公款全数归还。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同类案”教育“同类人”,因人、因岗、因需分类施教,才能强化对重点人群的警示教育效果。本次活动,邕宁区抓住“同事”和“财务人员”2个关键,把李丽娟原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全城区各单位各部门会计出纳作为重点教育对象,组织150多人到现场旁听庭审,现场座无虚席。
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环节,庭审历时1个多小时,完整呈现了李丽娟违反财务制度、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历程。与法庭零距离、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活动让在场旁听的干部职工深爱震撼,大家纷纷表示以后将会更加珍惜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牢固树立拒腐防变意识。
邕宁区建立常态化庭审旁听制度,对本地干部涉及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庭审一起,旁听一起,通过身边实实在在的案例持续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今年以来,该区已组织庭审旁听活动3场次,共320余人参加,其中2个案件庭审后马上组织各镇各部门“一把手”和案发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分组讨论累计158人次,在旁听庭审中敲响廉洁自律警钟,在激烈讨论中碰撞思想火花。
除了旁听庭审,邕宁区还多层次多角度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
“在城管系列案查办过程中,我们及时跟进采访拍摄办案对象,收集忏悔反思材料和视频,确保警示教育及时、高效。”邕宁区纪委监委宣教室负责人表示。对每一起典型案件,邕宁区纪检监察机关均及早收集当事人相关材料和视频、撰写剖析报告、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出纪检监察建议、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等,充分挖掘每起案件的警示教育价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守廉洁底线,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南宁市邕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