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未病”
“这次谈话非常及时,对我触动很大,今后一定认真严把纪律关,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12月19日,崇左市龙州县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周谋在接受县纪委监委提醒谈话时表示。
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在对疫情防控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县交通管理局派出协助开展边境疫情守卡人员存在值守期间外出饮酒的现象。县纪委监委讨论研究,决定对县交通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介入、早纠正,是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常态化要求,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治未病”的生动实践。
该县纪委监委始终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强化“治未病”思维,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方面紧盯重点时段、关键节点,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向全区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勤敲警钟“治未病”;另一方面借助抵边“一库通督”平台、“乡村振兴”监督云平”的科技优势,从政治监督、民生监督、作风监督、巡察监督等模块搜集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对暴露出来的党员干部在作风、思想、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警示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萌。
为规范使用“第一种形态”,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了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办法,按照简洁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对党员干部开展谈话函询明确了具体要求,保证谈话函询质量。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谈话对象的工作经历、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等,事前拟定谈话提纲,确定谈话方式,对谈什么、怎么谈、谁来谈等,进行周密的安排设计,争取达到最佳谈话效果。对重要谈话函询件,进行补充核查,纠偏防错,防止谈话函询流于形式。
“我旁听的案例就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人和事,确实给自己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在法院旁听庭审原龙州县边贸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闭某鑫贪污挪用公款职务犯罪案件之后,县发改局彭副局长深有感触。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活教材”,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通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视“他病”为“己病”,吸取教训、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等问题。
今年以来,该县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57人次,其中第一形态225人次,占63%。
“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让谈话提醒成为常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因不守小节逐步滑向违纪破法的深渊。”(龙州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