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通报2起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梁燕云 邓强敏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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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锦江村敢槐党支部党员苏占楣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5月24日晚,苏占楣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苏占楣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3月,苏占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锦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刘朝宁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4日凌晨,刘朝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刘朝宁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9月,刘朝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宁市江南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