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通报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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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柳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科副科长康丽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4月30日,康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瑞龙路江城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对康丽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康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柳江区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韦桥东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9日,韦桥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柳江区进德镇柳江大道九曲名邸至新法院门前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对韦桥东处以罚款12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韦桥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柳江区百朋镇小山村第五党支部党员韦泽彪醉酒驾车问题。2021年4月7日,韦泽彪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柳江区拉堡镇练家坡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韦泽彪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柳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1年11月,韦泽彪被开除党籍。(柳州市柳江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