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通报3起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青秋艳 覃小娴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1:13
打印
1.南宁市南建片区联合党支部党员李智超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5月1日下午,李智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李智超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0年9月,李智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新锦社区党员班志业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3月27日晚,班志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班志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0年9月,班志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东南村党员罗杰右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9月26日凌晨,罗杰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罗杰右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0年12月,罗杰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宁市江南区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