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以“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 深化以案促改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班贵妮 王苡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5:13 打印

  “身居要职,我没有守好廉洁底线,在金钱的诱惑中迷失了自我,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我愧对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也对不起我的家人……”被告席上,原乐业县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某深刻忏悔。


  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增强廉洁自律意识,12月20日,乐业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县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等50余人旁听乐业县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某违纪违法案公开庭审全过程,利用“庭审课堂”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2016-2020年间,陈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34万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向他人索贿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69万余元,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及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从宣读公诉书到法庭调查,再到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清晰还原了陈某思想滑坡,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尤其在法庭最后陈述中,陈某的深刻忏悔让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的惨痛教训。


  “前车覆,后车鉴。世上没有后悔药,但有预防针。”庭审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一深刻难忘的警示教育“公开课”,“面对面”近距离感受到了法律威严、庭审庄严,充分认识到思想防线退化、漠视法纪的严重后果,自觉敲响廉洁自律、远离职务犯罪的警钟。


  今年以来,乐业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好深化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工作,在全县召开系统性警示教育大会70余场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000余人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2期、互动式定制课5堂,近4000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教育。


  “把庭审过程变成警示教育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能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乐业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提醒谈话函询、通报曝光震慑、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沉浸式、多元化的警示教育方式,让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不当“局外人”,切实让警示教育“实”起来、“活”起来。(乐业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