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围绕“2022怎么干”下好清廉建设先手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莫彬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9:19 打印

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贯通落实“两个责任”,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南宁市纪委监委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谋划部署当前和明年工作,充分发挥模范牵引辐射作用,积极推进以“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为主要内容的清廉建设。

 

未雨绸缪,进一步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大力推进“政治清明”。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闭幕后,南宁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将推进清廉建设摆上议事日程。随后召开监督检查工作专题会,谋划部署强化监督,助力清廉广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监督,重点了解在全力以赴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上,是否存在作风漂浮、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从严查处并通报典型案例,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大力推进“政府清廉”。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保持严的氛围、惩的力度。深化警示教育,做好查处案件“后半篇”文章,有效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域综合效应,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南宁市江南区政府原副区长、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原局长寻湘涛严重违纪违法案,寻湘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原兴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郑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案,郑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隆安县都结乡荣朋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赵廷周在扶贫产业核验中优亲厚友问题,赵廷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身作则,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大力推进“干部清正”。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弘扬担当实干作风,大兴狠抓落实之风,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组织开展“扬纪检监察清廉家风”领导干部家访活动,委领导、各派驻机构正职领导、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等,采取上门家访、个别约访、不定期回访等形式,对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开展廉政家访,通过拉家常、访家情、察家风,认真听取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和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干部职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人民至上发展理念,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大力推进“社会清朗”。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在正风肃纪中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在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及‘书记引航担使命,凝心聚力强教育’专项活动中,我们充分运用‘室组地’协同、四项监督贯通机制同向发力,取得显著的监督成效。”“我们根据每月重点监督提示事项加强对‘一把手’监督,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日常监督,要持之以恒抓实抓细。”监督工作座谈上,大家纷纷表示,立足当下、着眼明年,要始终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不断夯实监督基础,抓牢执纪关键,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积极统筹协调开展监督工作,凝心聚力完成好各项任务。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守岗位职责,充分发挥模范机关示范带头作用,持续强化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南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南宁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