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县通报2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违纪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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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棉花村村民委原主任吴才球私分屯集体资金、向危房改造户索要“辛苦费”问题。2013年,时任四把镇棉花村村民委副主任吴才球与其他村干(均另案处理)在负责棉花村照福屯“一事一议”屯内巷道硬化项目过程中,以资金不足为由,要求照福屯集体上交17000.00 元。该项目完工并验收后,财政部门将项目财政奖补资金28100.00元转给屯集体。经吴才球等人对项目进行建设成本核算后,与其他村干将剩余资金22352.80元进行私分,吴才球分得7452.80元。2013年至2014年,吴才球以安排危房改造指标为名,违规向5名危房改造户索要“辛苦费”共计16000.00元。2021年 4月9日,吴才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依法退还给相关群众。
2.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棉花村党支部原书记吴增荣私分屯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时任四把镇棉花村党支部副书记吴增荣与其他村干(均另案处理)在负责四把镇棉花村照福屯“一事一议”屯 内巷道硬化项目过程中,以资金不足为由,要求照福屯集体上交17000.00元。该项目完工并验收后,财政部门将项目财政奖补资金28100.00元转给屯集体。经吴增荣等人对项目进行建设成本核算后,与其他村干将剩余资金22352.80元进行私分,吴增荣分得7450.00元。2021年4月9日,吴增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给屯集体。(罗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