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1:03 打印

  1. 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镇镇和小学教师韦德耿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6月11日晚,韦德耿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兰海高速1835公里3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3月,韦德耿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 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第二小学教师韦颖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6月21日晚,韦颖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兰海高速1835公里3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3月,韦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镇赞字小学教师韦永荣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8月26日晚,韦永荣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兰海高速1835公里2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3月,韦永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都安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