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突出全过程协作配合 提升巡察监督效质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唐琼琼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8:36 打印

  随着二届玉林市福绵区委最后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公布,该区上一届区委共组织开展的12轮巡察所反馈的1060个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了98%。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这么好的成效,得益于区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相互协作配合、及时无缝对接的结果。” 福绵区委巡察办负责人如是说。

 

  近年来,福绵区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加强部门联动、有序衔接、横向贯通,在巡前、巡中、巡后全过程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巩固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先后研究出台了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审计办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有效构建巡察监督工作闭环,使政治巡察监督更加精准有力。

 

  通过协作配合机制,整合职能部门力量,凝聚强大监督合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贯通融合的监督机制。每轮巡前,由巡察办协调相关单位,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在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执行“六项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反映。2020年以来,共巡察单位25个,收集“情报”300余条,主动为巡察组备足进驻前“弹药”,明确目标、瞄准重点、靶向发力。

 

  针对巡察组在巡中遇到的政策性、专业性问题,区委巡察办积极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发改、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对疑难问题进行及时把脉问诊、会商研究,第一时间为巡察组提供支持。同时,严格执行“巡察底稿制”,不定期抽查巡察组形成的问题底稿,针对底稿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充实底稿佐证,做细做实底稿支撑。2020年以来,共会商解决巡察组提出的疑难问题40余条,有力促进了巡察监督的规范化、精准化、精细化。

 

  巡察发现问题只是前提,整改解决问题才是最终目的。为实现巡后共推整改,该区采取巡察意见“双反馈”模式,及时召开巡察反馈会,由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区领导出席反馈会,并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行“整改工作集中交办会”“再交办会”制度,严明责任、传导压力、推进整改。同时,进一步厘清巡察整改“责任田”,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敷衍整改的单位,及时下发《巡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时完成整改,努力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

 

  “党的十九大鲜明指出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承担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后,区委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该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兴国表示。(玉林市福绵区委巡察办)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