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现场清退20万余元违纪款 增强群众获得感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唐小雁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8:19 打印

  “各级党员干部要管住自己的‘手’,不占集体便宜,不贪不义之财,村(社区)的财务一定要向群众公开,给老百姓一个明白,给自己一个清白......”12月14日上午,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在六圩镇政府开展2021年金城江区纪委监委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并通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金城江区现场清退20万余元违纪款  增强群众获得感

图为2021年金城江区纪委监委清退违纪款现场。(唐小雁/摄)

 

  早在2020年7月,金城江区委第四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发现六圩社区韦某才涉嫌挪用社区集体资金的问题线索,并将问题线索移交金城江区纪委监委。金城江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初核发现,韦某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金城江区六圩镇六圩社区居委会原副主任兼报账员韦某才,未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将六圩社区集体资金存入个人名下账户,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集体资金20万余元用于个人经营。时任六圩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韦某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不力,监管不力导致机体资金被他人挪用,存在工作失职问题。时任六圩社区主任兰某柏不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管不力导致机体资金被他人挪用,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21年5月,韦某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处置。韦某明和兰某柏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天的现场会,不仅是一场清退会,更是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大会,充分表明了金城江区党委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金城江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该区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工作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立了“1+6+N”的“大监督”工作组和144个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构建了“1+N+N+3”办案模式,制定印发了《五项重点监督工作方案》《“八个专项行动”方案》《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积极运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指导实践,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

 

  民生领域微腐败会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让群众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有更多获得感,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金城江区纪委监委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为工作重点,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进行纵深延伸,不断加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强烈信号。

 

  据悉,今年以来,尤其是换届以来,金城江区纪委监委积极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对信访举报件流转、受理反馈告知、办理质效等多环节进行全流程动态监管,在全市率先推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有奖举报办法”,并通过信访举报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监督执纪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当天,在市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镇领导干部、各村(社区)村务(居委)监督委员主任的见证下,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向六圩镇六圩社区清退违纪款共计20余万元,为各村(社区)答疑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余份。(河池市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