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在政法教育整顿期间,受贿人廖某不仅不收敛不收手,还充当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保护伞。”
“案发时廖某年仅39岁,正值个人发展‘黄金期’,又是单位的一把手,他的堕落值得领导干部引以为戒。”
“这起案件说明案发单位还存在对‘关键少数’的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应该督促其尽快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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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平南县纪委监委召开的以案促改工作研讨会上,参加会议的各相关业务室负责人分别就该县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查办的一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从不同角度提出以案促改意见建议。很快,一份监察建议书就下发到案发单位,围绕该案的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相关工作相继有序开展。
面对面研究会商,点对点提出意见,手把手指导推动。今年以来,像这样较真碰硬、不打折扣地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工作,已成为该县纪委监委的一项“规定动作”。
“陈某勇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当时就要求你们单位进行通报并开展以案促改,加强对公安干警的监督管理,可是就在此后不久,你局的廖某却出现了类似问题,并受到党纪处分,请问你局此前的以案促改工作是如何开展的?有没有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开展警示教育?有没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在一次对县公安局的回访督查反馈会上,平南县纪委副书记覃志欢连续三次发问,深刻指出该单位开展以案促不扎实,以案促改的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为了防止以案促改整改措施浮于表面、警示教育“千人一面”的问题发生,平南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对案发单位“事前”“事中”“事后”情况的“一站到底”监督,一方面帮助单位找出管权、管事、管人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并筛选典型案例分层分类形成警示教育素材,为打通以案促改“最后一公里”做足“攻略”。另一方面,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建立“回头看”整改台账,安排专人进行跟踪问效,防止通报曝光点到为止,切实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落细落小。今年以来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96场。
“查办案件不是最终目的,治病救人,惩前毖后才是关键。”平南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今年以来,平南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一体推进,针对案情特点集中进行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政法系统、供销合作社系统、教育系统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深化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治标”的阶段性成果转化为“治本”成效。
此外,平南县纪委监委还将制度建设作为“后半篇文章”的重点,坚持督建并举,推动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在严肃查办平南县政府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陆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某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某军3人违纪违法案时,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针对征地拆迁过程涉及的安置地规划、转让、更名等不规范问题,出台3个方面8项规章制度,持续推动建章立制,发挥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
“只有将查办案件同加强教育、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一体推进,才能最大限度将查办案件的‘附加值’和‘含金量’挖掘出来。”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做好以案释纪,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推动实现案件查办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平南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