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夯实全市案件审理高质量发展基础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莫敏丽 谢莹莹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15:53 打印

  “这份案卷记录不够细致,谈话笔录时间过于粗略,没有具体到几时几分,建议修改完善后再次上交……”11月23日,玉林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审理室主任对各组的案件逐一查阅并提出整改意见。

    

  今年以来,玉林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联动,提高案件办理规范性,切实形成保障案件质量的工作合力,创新和优化审理工作方法,做好“四坚持四筑牢”,进一步深化“案件质量提升工程”,严把案件质量的“关口”和“出口”,夯实全市案件审理高质量发展基础。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始终坚持一以贯之践行“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把关意识,坚决守住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手续程序,把政治监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筑牢政治监督口。

    

  为实现查审联动,该市纪委监委通过打通委机关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壁垒,实现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多室顺畅沟通、多向反馈机制,强化查审双方对案件质量共同负责的观念,并通过提前介入、列举补证提纲、评查打分等措施有效解决大案要案疑难案件治疗和效率难平衡问题,筑牢前置关口。

    

  “我市纪委监委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增设案件查办部门自评环节,得到了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在全区审理工作会议中点名表扬。”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方法措施创新,以每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得出的线索核查、事实证据等共性问题为起点,结合往年的案件调研结果,建立具有本市纪检监察特色的工作流程图,落实落细各项要求,逐步形成控制问题案件增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建立相关台账,实现精细化管理,实现高质量案件常态化,筑牢质量出口。

    

  为培养和保障审理人才供应,加强对县(市、区)纪检监察组织中从事案件办理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平均每月举行2次“微课堂”活动,审理干部互相“传电”,交流学习掌握最新的案件审理知识和方法,从严从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和业务技能。

    

  “通过多种规定与措施,我们办理的案件在事实证据、办案程序等方面越来越规范,全市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升。”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例如,今年5月,自治区纪委监委审理室检查组对我市去年6件违纪违法案抽查及反馈,其中评为A等2件(均98分以上),评为B等4件(均94分以上),对我市案件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精品案件’评选中,我们有2件案件入选全区精品案件,16名案件查办人员、审理人员获得表彰。”(玉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