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利用“大数据监督”手段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无处遁形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甘晓铭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15:51 打印

  前不久,福绵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运用大数据监督平台监督手段对公安机关查获的酒驾醉驾涉案人员身份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时,几条可疑的数据信息引起了工作人员注意,经过仔细甄别,筛出了福绵区某单位干部庞某酒驾的问题线索。随后,该区纪委监委依照相关程序规定对其立案审查。

 

  “真是半点侥幸心理都不能有!本以为回家路程不远,喝点酒开车注意些就行,没什么大不了,偶尔一次应该也不会被查到……”最终,庞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谈及为自己违纪违法行为付出的代价,庞某懊悔不已。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行为纳入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日常监督延伸至“八小时外”,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

 

  为提升监督的力度和精准度,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无处遁形,该区纪委监委亮出了“大数据监督”这个有力武器。

 

  “只要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被行政处罚的数据导入平台,我们就可以通过大数据手段比对出来。”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通过强化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实现信息互通。建立常态化的酒驾醉驾大数据共享对比机制,对公检法部门查处酒驾醉驾案件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与辖区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名册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过筛式”排查出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问题线索,防止出现“漏网之鱼”,大大提高了问题线索排查和监督执纪质效。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大数据监督比对共筛查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15条。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绝非小事,对抱有侥幸心理,触碰党纪国法的,一律严肃追责,绝不姑息。”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整治力度,特别是深挖倒查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据统计,2021年以来,福绵区共立案查办酒驾醉驾案件15件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玉林市福绵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