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一张不能报销的发票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林柏江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10:11 打印

  这张餐费发票,是三十年前那个冬天发生的,原件由我的老同事老莫保管。


  老莫是县监察局的正科级干部。那年冬天,我刚从县里一家国有企业调到县监察局工作。


   “柏江,你熟悉企业情况,局里研究决定让你配合老莫去柳州市某厂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局长把老莫和我叫到办公室,十分严肃地给我们下达案件调查任务。


  第二天一大早,老莫便带着我乘坐长途客运班车,向几百里外的柳州市进发。


  当天下午,我们赶到柳州市,在车站附近吃了米粉,便穿街过巷找到当地监察局。很快,他们便根据我们的调查需要帮助办理好有关手续,并派一位张姓科长驾驶一部三轮摩托车,协助我们前往某厂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我们需要找的这家工厂,是一家小企业。张科长也没有到过这家工厂,甚至连名字也是第一次听到,并且没有找到联系电话。于是,他就驾驶着这部草绿色的三轮摩托车,搭载着我和老莫,穿行在城郊结合部那些杂乱无章的红砖房屋之间寻找目标。


  “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一下?” 大冬天的,看见张科长急得头上都冒汗的样子,老莫便关切地询问起来。


  “没关系,我们抓紧时间,早点找到人,你们住宿费就可以节省一些。”张科长是外地军转干部,不怕苦、不怕累的军人本色依然不改。


  快下班的时候,我们终于在迷宫般的街巷中,看见了我们要找的这家工厂的路牌。


  月亮升起来了,我们终于完成了调查取证任务。于是,张科长驾驶着三轮摩托车,又搭载着我和老莫去往市区寻找住宿的旅店。


  在灯光闪烁中,我们路过一个叫“箭盘山”的路口,正好看见路边一家小饭店亮着灯。于是,老莫就让张科长在饭店门前停下车来。等到我吃饱饭抬起头来的时候,老莫和张科长从服务台那边走过来,说是吃饱了让我赶紧上车找地方睡觉。


  回到单位后没几天,局长把我叫到办公室。他从一沓票据中拿出一张发票递过来给我,然后十分严肃地问:“这是你们出差吃的?谁给你们权力用公家钱请人吃饭啦?”


  我仔细一看,这张发票正是那晚我和老莫、老张在“箭盘山”路口那家饭店吃的。


  于是,我赶紧把当时的情况向局长汇报。面对局长的批评,我十分委屈地把张科长如何辛苦,如何帮我们带路找人节省时间,节省时间又可以节省多少住宿费等理由都摆了出来。


  “你们这次外出调查取证的任务是什么?”局长又问我。


  “调查清楚某某某厂长是否涉嫌侵吞国家资财的问题啊。”


  “那你们准备报销请客吃饭的钱,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是不能报销的,你说说看怎么办?”


  看见我低头不语的样子,局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办案工作确实很辛苦,然而,工作再辛苦,也不是我们违反纪律规定的理由,我们监察干部是监督别人的,更要严于律己。”


  “明白了,我们监察干部遵守纪律,那是半点也不能含糊。”我对局长点头说。


  我从局长办公室出来之后,老莫诚恳地对我说:“这次餐票问题的主要责任在我,我没有带好头,我要深刻检讨,这顿饭钱就由我个人来承担。”第二天,老莫应我的请求,复印了一份这张餐费发票复印件给我。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张不能报销的餐费发票,已成为一份时刻警醒着我的“活教材”。(梧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