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通报1起党员干部违反组织纪律因私出入境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杨冬梅 尹凌敏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7日 18:01
打印
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蓝汪汪、梁园春违反组织纪律因私出入境问题。2019年3月,蓝汪汪、梁园春未向城区组织人事部门申请,自行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挂失旧的港澳通行证,重新办理新证且未及时上交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两人申请于2019年4月1日至4月15日,因私出国前往意大利,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提前行程,实际出境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至4月15日,单次出境天数超过15天,回国后未主动、如实报告经其他国家返回的情况。2021年10月,蓝汪汪、梁园春等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