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以“精品”意识铸就“铁案工程” 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水平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吴浈慧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8:05 打印

  “按照案卷质量评查有关标准,你委查办的黄某师案办案思路清晰,案件整体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治本效果突出,社会影响较好,被评定为精品案件。”

 

  10月11日,都安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查办的黄某师案被评为河池市2021年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品案件”,这正是该县纪委监委为每一起案件“守关保质”的一个缩影。

 

  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案件评查是保障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都安县纪委监委坚持常态化、规范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和各环节,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以更高的案件质量水平铸就“铁案工程”。

 

  “该案件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全面、不准确,没有收集党员身份和任命文件……”

 

  “该案件条规适用不准确,未能准确区分新旧法规……”

 

  10月26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一边审核纪检监察室提交的案卷材料,一边列出需反馈问题清单,对发现问题进行逐一解析,并严格对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向不达标案卷亮“黄牌”,坚持“评查”与“指导”同步,实现办案质量能力双提升。

 

  为进一步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今年以来,都安县纪委监委组建案件质量评查组,由案件审理室牵头,联合案管室、信访室组成3个评查组,定期对6个纪检监察室、19个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和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本委查办案件切实做到“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让案件审理部门发挥“指导员”“质检员”“裁判员”作用,从严从实把控住监督执纪最后一道关口,倒逼审查调查组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在案件评查中,该县纪委监委以《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为抓手,精准查找存在问题。《细则》涉及5个大项、21个分项、87个子项,诸如“认定的事实是否充分”“证据是否存在瑕疵、证据链条是否完整”“引用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是否规范”等问题,每一项要求和标准都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评查组在查看每一个案件卷宗时,按标准要求“照方捡药”就能发现问题所在,逐项对照、逐项打分,同时总结提炼共性问题,梳理成“问题清单”,通过当面沟通、集中通报、书面反馈等方式及时向审查调查组进行反馈,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归档案件经得起检验。

 

  “对案件质量进行考评,目的就是发挥审理作用,把好‘入口关’和‘出口关’,我们严格对照《细则》自查并执行,应补尽补,不遗漏、不打折扣,力求打造精品铁案,使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监督。”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审结本委案件91件,案件质量评查80个,指出问题300余个,反馈问题清单140余份,平均每个案件发现的问题数量有较大幅度减少,案件平均得分由82.3分上升至90.6分,案件质量和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在固定评查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还开展日常抽查,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将规范化办案贯彻在日常,切实杜绝临时补充完善案件材料的现象。还对涉及违纪资金的案件,如贪污受贿、收礼送礼、公款吃喝等,制定量纪标准建议方案,统一量纪处分幅度,一把尺子度量提升执纪审理质效。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加强审查调查干部、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纪执法业务知识水平和案件审理能力。今年11月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全体干部集中系统学习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办案谈话技巧等业务知识,还通过上派跟班实践、片区协作办案、轮岗锻炼、抽调跟班学习等方式,组织基层业务骨干特别是新入职干部到案件审理等一线挂职锻炼,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技能学习锻炼,通过具体办案实践和实务指导推动优秀办案经验的传承,为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提供有力队伍保障,今年已组织参与办案业务培训120余人次。(都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