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澄清不实举报 为实干担当者正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李兴智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7:08 打印

  “经调查核实,反映你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周某从事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放纵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问题不属实,现就有关情况澄清通报如下……”

 

  “非常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腰板更直了,工作更带劲儿了。今后一定严于律己,管好身边人,公正司法,绝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厚爱。”

 

  日前,防城港市港口区纪委监委到该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面对面通报了原公诉科副科长杨某的调查结果,并予以澄清。

 

  据悉,收到杨某举报件时,正值开展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该区纪委监委迅速抽调人员成立核查组,向该区检察院、公安机关等调取相关案件卷宗、核对证据,同时与检察院有关领导干部谈话了解情况并走访相关证人核实发现,杨某回避了有关案件办理,没有利用手中权力为相关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伞,打招呼、说情或打听案件等的情况。

 

  经多方论证、综合研判,港口区纪委监委最终认定反映问题不实,按程序予以了结,并启动澄清程序,及时为杨某正名,消除其思想负担和负面影响。

 

  近日,杨某受到组织提拔重用,在该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副检察长,并向宪法庄严宣誓。

 

  “对于群众举报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我们严肃对待、认真核查、公正处置,对核实后认定为不实失实的,积极做好‘后半篇文章’,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激励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覃祎表示。

 

  为做好信访举报澄清正名,该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意见》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失实检举控告和澄清工作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澄清评估、启动、审批、实施以及后续工作等程序,明确由信访室会同承办部门研判提出是否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意见建议后按程序开展,确保澄清正名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实现执纪“力度”与关爱“温度”相统一,推动取得积极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结合出台的《港口区纪委监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二十条措施》等文件规定,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对查实认定不实失实的,及时澄清正名,采取会议澄清、书面澄清等方式共为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容错纠错2件2人,切实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激励敢担当善作为、勤政廉政。同时,将倒查恶意举报行为,向心怀叵测的诬告陷害者亮剑,让恶意举报者付出代价。(防城港市港口区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