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把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致力打造精品案件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韦飞宇 庞宇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7:57 打印

  南宁市江南区纪委监委办理的江西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原站长梁某信违纪违法案被自治区纪委监委评为“2021年全区市、县(市、区)纪委监委精品案件”。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江南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精品意识、铁案意识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把牢案件质量“生命线”,致力打造优质精品案件。


  江南区纪委监委推动实施“全面审核机制”,遵循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从违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案件手续是否齐全、办理程序是否规范、措施使用是否合法、事实定性是否准确、处理量纪是否恰当等方面,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和南宁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常用文书模板汇编丛书》要求对每个案件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填写案件“一案一反馈”表,经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审查调查部门反馈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进一步强化审理引导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作用,增强审查部门案件质量意识,形成齐抓共管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的良好局面。


    “全面系统分析问题线索,做好综合研判,有助于提升案件质量。例如在梁某信违纪违法案的办理过程中,最初办案人员只掌握梁某某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用具有行政管理关系对象钱款的线索,但通过对其银行流水的分析和对相关书证的研判,办案人员认为梁某某的问题不止于此,后经查实,梁某信还存在利用职权侵占非本人经管的财物,以及非法收受贿赂的违纪违法事实。”江南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道。


  重视整改落实,推动案件质量更上一层楼。江南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南宁市纪委监委每月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结合江南区纪委监委办案实际,每季度对存在的案件质量问题进行一次通报,对照问题开展集中研讨,分析存在不足,明确整改原则、整改目标,做到问题到人、责任到人、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落地见效。同时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通过“主业微课堂”“审理业务实操”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做到以学促改、边改边学。2020年以来,江南区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级开展的业务培训23次,组织案例交流12次,江南区纪检监察干部的规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针对基层纪(工)委办案质量不够高的情况,江南区纪委监委加强对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各纪检监察室主动深入镇(街道)纪(工)委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指出不足,总结经验,切实提高基层线索处置、监督执纪水平。案件审理室从业务咨询、个案分析和业务培训等方面为镇(街道)纪(工)委提供精准指导,有效提升基层案件质量水平。2020年以来,江南区纪委监委机关深入镇(街道)纪(工)委开展调研指导28次。


    “案件查办必须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不能搞‘水过鸭背’、‘蜻蜓点水’,必须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把每一条问题线索查深、查细、查实、查透,坚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精品案件。”江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南宁市江南区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