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盯紧村级“关键少数” 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为监管失职造成集体基金被挪用的错误感到愧疚......”这是金城江区六圩镇六圩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韦某明在六圩镇“以案为鉴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作出的深刻检讨。
早在2020年7月,金城江区委第四巡察组在巡察工作中发现六圩社区韦某才涉嫌挪用社区集体资金的问题线索,并将问题线索移交金城江区纪委监委。金城江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初核发现,韦某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原金城江区六圩镇六圩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兼报账员韦某才,未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将六圩社区集体资金存入个人名下账户,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集体资金20万余元用于个人经营。时任六圩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韦某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不力。时任六圩社区主任兰某柏不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工作职责不到位。2021年5月,韦某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处置。韦某明和兰某柏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1年8月,六圩镇党委组织召开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全体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参加会议,通过剖析案例、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做实做深‘过渡期’监督,紧盯重要领域和工作环节的突出问题,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是我们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项重点监督的内容。”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任雪晴表示。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印发了《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项重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将“一把手”“关键少数”和党员干部作风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和巡视巡察等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和分析研判,以问题为导向,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处置和预防,对突出性问题,认真研判,坚持靶向治疗,强化追责问责。
乡村振兴,离不开振兴乡村的人,更离不开振兴乡村的“带头人”,加强对村(社区)党员干部“关键少数”的监督与管理尤为重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序推进,涉农项目和资金的不断增加,村(社区)干部在许多事务上既是操作者又是管理者,权力过于集中。为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督,六圩镇还专门出台了《六圩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重申财务开支审批原则,明确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和责任,强化村级财务、会计、报账员等“关键少数”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强化“过渡期”村级各项监督,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在全区145个行政村(社区)设置了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并充分发挥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严格监督,切切实实将村级“微权力”看牢、管紧。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强化村级“三公开”监督,将群众普遍关心、容易发生矛盾和腐败现象等领域的村务实行公示公开,切实将村务工作置于群众监督的“眼皮”底下,实现“阳光操作、还政于民”。(河池市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