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玫瑰璀璨绽放
——记广西勤廉榜样、贺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董慧轶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廖添慧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1:13 打印

  “董主任,我们又遇到难题了,抽空过来给我们支个招呗……”日前,刚到办公室的董慧轶就接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的电话,类似这样的电话,她一天能接到好几个。

   

  在贺州政法系统,一旦发生重罪案件,每当遇到法律适用或者取证瓶颈问题,大家就会想到贺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董慧轶。

   

  她不但是贺州市检察系统业务精兵,还是重罪检察团队的“领头羊”,人称贺州检察系统的公诉玫瑰。

   

  她对党忠诚,政治过硬,勇于担当,专啃硬骨头,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成功办理了在全国、全区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案件百余件,公诉意见获采纳率接近100%,其中5件重罪案件获评广西年度精品、优质案件,2件重罪案件获评广西年度优秀公诉庭。2019年8月,上榜中宣部“中国好人榜”获敬业奉献奖,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提名奖,入围全国优秀女检察官,入选全国重罪检察人才库成员,是广西先进工作者、广西三八红旗手、全区检察业务能手、广西优秀公诉人、广西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广西公诉人才库成员、2021年广西勤廉先进个人、贺州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敬业奉献模范),个人荣立三等功7次,嘉奖1次。

   

  获得众多荣誉的背后,是她对检察工作的热爱与执着,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的努力付出和响当当的工作业绩。

 

董慧轶(右)和检察官助理蒋玉姣一起研究案情。

 

  董慧轶所带领的贺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重罪检察业务,这也是她最擅长的工作领域。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她曾在贺州市反贪局工作了10年,这段工作经历让她在深度挖掘并运用证据信息和有效引导侦查取证方面的帮助很大。如何做好挖掘运用证据信息和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是考量重罪检察业务履职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突破重罪案件的关键所在。她就是凭着过人的敏锐洞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带领团队攻克一个又一个的重罪案件。从事公诉工作以来,所办的7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经手处理、指导的上千件案件中,没有一件出现因公诉环节引发的上访、信访事件。

   

  2020年2月5日,董慧轶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转发了一条发生在八步区光明大桥头的小汽车撞人视频,视频显示一辆黑色小汽车连撞了2辆小车、2辆电动车,多名人员被碾压、还有一名小孩在车底下被人抬了出来,撞人后的小汽车驾驶人还下车大笑并大声吼叫,有知情人在微信群里透露,当事人曾经患有精神病。短时间内,光明大桥头小汽车撞人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快速传播,后面跟着的是各种猜测跟评和小道消息,在当地引起了极大关注。

   

  董慧轶凭着职业的敏感,觉得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她随即拨打了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电话,要求重点关注此案,提出当事人有可能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重大刑事案件,并联系办案团队马上赶赴案发地点。

   

  在撞人现场,董慧轶带领团队按工作要求对现场勘查活动进行了法律监督,并根据下一步庭审需要进行了现场全景固定。在随后召开的会议上,董慧轶提出“有精神病史不一定代表其作案时处于发病期”的意见,认为当前的重点不是先对当事人作司法精神病鉴定,而是第一时间围绕当事人杨某某发生撞人事故前的系列活动开展外围调查,重点对案发时其自知力和自控力进行调查取证,这一建议获得采纳执行。

   

  经了解,当事人是先驾车连撞两辆小汽车导致自家越野车发动不了,他看到被撞的其中一辆小汽车驾驶员下车查看情况的时候,强行进入驾驶室发动他人小汽车,再次闯红灯冲撞上正常通行的2辆两轮小电车,导致2人死亡4人重伤及多辆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由于案情复杂,在案件定性上办案人员存在较大分歧意见。

   

  董慧轶深入了解研究案情后,建议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并就取证工作提出了详细的论证意见,得到了大家一致认同。由于工作及时、扎实,该案报送审查逮捕后,仅2个小时便批准逮捕,同时在提起公诉直至生效判决,审判机关全部采纳公诉意见,期间未要求补充任何一份证据。

 

董慧轶在贺州市人民检察院重案发布会介绍案情。

 

  2020年6月24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该案,市民高度关注,在中国庭审网直播网当日点击量超过30万,累计点击量50万以上。同年8月31日,一审判决以当事人杨某某犯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审判结果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2月1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某某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董慧轶长期奋战在司法办案一线,她始终不忘初心使命,严于律己,多次拒绝宴请、拒收当事人的财物。

   

  2019年,一名案件当事人通过一位曾担任过她领导的老同事,利用叙旧的方式,在道别时迅速往她车里放了一个手提购物袋,里面装满一捆捆的百元钞票,她马上下车赶上老领导退还回去。

   

  2016年,她秉公为担任一名民营企业负责人的嫌疑人洗清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和律师对此非常感激,多次宴请和送钱物表达谢意,均被她婉拒。(贺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