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韦代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韦代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韦代成理想信念缺失,不知敬畏,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礼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投资经商;知法犯法,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韦代成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韦代成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韦代成简历:
韦代成,男,仫佬族,1972年12月生,广西罗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12—1995.09 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人民政府计生、扶贫助理;
1995.09—1997.07 任广西农工商职业学校干部;
1997.07—1997.11 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人民政府计生助理、加碗村第一支书;
1997.11—2000.01 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党委秘书、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2000.01—2002.06 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副镇长;
2002.06—2002.09 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2002.09—2005.03 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5.03—2008.06 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党委书记;
2008.06—2008.12 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8.12—2011.05 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11.05—2016.04 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16.04—2021.07 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