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这五年|凌云县:激浊扬清正风纪 监督护航促担当
2016年换届以来,凌云县纪委班子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坚持政治监督检查,“两个维护”更加坚决。坚持理论武装,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做到精准监督,健全完善责任体系。2016年以来,开展政治监督专项督查1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9个,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树立“书记抓,抓书记”工作导向,着重抓好“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五年来,县纪委约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动缓慢的党委(党组)书记96人次,对拟提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200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核,创新探索将“廉政考试”作为县管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对81名新提拔人员开展“廉政承诺”“廉政谈话”“廉政考试”。
坚持严格执纪问责,反腐成效更加凸显。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全面建立联动机制,强化纪委和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重点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干部作风等方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905件,办结866件,办结率95%;立案查处454件454人。
坚持强化正风肃纪,干部作风更加务实。建立“一周一巡察一暗访一通报”制度,围绕“不作为的事,找出不作为的人”,坚决纠治扶贫领域“八个了之”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掌管人财物及项目的重点领域,对中央、自治区、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重点巡察、监督检查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以开展“八项规定回头看”工作为契机,通过“三查”“三看”发现84个单位存在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涉及违纪违规资金274.61万元,全部完成清退。
五年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共立案65件65人,其中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29件29人,党纪政务处分23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3人。
坚持护航脱贫攻坚,脱贫成效更加彰显。县纪委监委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履职不力、措施不硬、作风不实、管理不严、进度滞后和扶贫资金领域违规违纪进行全面督查督办、从严快办。五年来,向扶贫主责部门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36份,约谈扶贫主责部门主要领导56人次。对县直各职能部门开展扶贫政策执行检查80条,检查扶贫项目527个,涉及金额4.7亿元,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立案169件169人。
坚持锻造巡察利剑,巡察监督更加聚焦。探索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建立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审计部门、信访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力量融合、政策咨询,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管党治党监督质效,不断助推“三不腐”体制机制形成;加强巡前调查研究、巡中指导督导、巡后研判会商,提升监督实效。聚焦脱贫攻坚,采取巡乡带村、巡部门带村、单独巡村、集中连片巡村等方式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将党内监督延伸至“神经末梢”,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巡察机构改革以来,共开展巡察共七轮,对全县196个党组织进行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发现存在问题线索770条,转立案15件。
坚持实践“四种形态”,执纪问责更加精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五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举纪律戒尺,积极践行“四种形态”,转变执纪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拧紧纪律“发条”,使挺纪在前成常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深落细落小落实。五年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91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33人,占58.4%;第二种形态315人,占34.5%;第三种形态39人,占4.3%;第四种形态26人,占2.8%。
坚持加强警示教育,纪法红线更加牢固。凌云县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围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提醒、警示教育、岗位风险排查三个全覆盖”,从源头上严防廉政风险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五年来,共开展“廉政首课”、庭审旁听、参观监狱、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教育活动400多次,廉政提醒1000余次,共有21600多人次接受各类警示教育。
坚持纪检队伍建设,锻造铁军更加过硬。通过持续深化“每周一讲”学习平台,一体推进政治、业务、作风、纪律建设。强化岗位练兵,2019年以来开展97期“每周一讲”,开展业务测试12次,外出培训轮训356人次。职责底线全面坚守,扎实推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整顿和纠治“六个了之”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作风整顿,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争当忠诚坚定、担当尽责、清正廉洁的表率。
五年来,凌云县纪委监委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改革创新,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了活力和动力,全县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54件454人,涉及科级干部80人,一般干部146人,村“两委”干部及其他人员228人;给予党纪处分人数257人,政务处分131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案件查办工作从2016年的76件,到2020年的100件,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实际行动,有力地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凌云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