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通报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7日 16:24 打印

  1.关于对钟山县花山瑶族乡三叉村委干部蔡瑞记、邓丽红“公报私仇,在2016年、2020年履行政府村村通户户通工程政策过程中,刻意未铺设蔡某某家门口的主路”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12月,有群众实名举报“花山瑶族乡三叉村委干部蔡瑞记、邓丽红在2016年、2020年履行政府村村通户户通工程政策过程中,刻意未铺设蔡某某家的主路”的问题。经查,2016年至2020年期间,花山瑶族乡三叉村龙坪自然村实施过两次道路硬化工程项目,项目分别由县民宗局、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三叉村委不参与具体施工方案设计,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2021年1月,钟山县纪委监委给予蔡瑞记、邓丽红会议澄清正名。

 

  2.关于对钟山县同古镇四合村委干部廖英志“利用职权以女儿的名义违规获取雨露计划补助金”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11月,有群众实名举报“同古镇四合村委干部廖英志利用职权以女儿的名义违规获取雨露计划补助金”的问题。经查,廖英志户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无资格申请雨露计划补助金,廖英志没有利用职权以女儿的名义申请过雨露计划补助金,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2021年7月,钟山县同古镇纪委给予廖英志当面澄清正名。 (钟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