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通报3起农村党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6日 17:15
打印
1.合山市岭南镇农村党员罗忠勇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4月3日,罗忠勇饮酒后驾驶报废的摩托车行至岭南镇岭南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罗忠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5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罗忠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合山市岭南镇农村党员谭晓碧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3月11日,谭晓碧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岭南镇思光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谭晓碧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谭晓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合山市岭南镇农村党员罗伟强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5月20日,罗伟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至岭南镇广屯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罗伟强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报废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850元、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罗伟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合山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