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泳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7:06 打印

  日前,经玉林市委批准,玉林市纪委监委对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泳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泳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失守,知法违法、执法犯法,兴趣低俗,长期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安排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泳志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玉林市委批准,决定由玉林市纪委监委给予刘泳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玉林市纪委监委)

 

  刘泳志简历:

 

  刘泳志,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广西博白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07—1999.01  博白县公安局民警;

 

  1999.01—2002.08  博白县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

 

  2002.08—2004.01  博白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2004.01—2007.02  博白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2007.02—2010.06  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0.06—2010.07  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玉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0.07—2010.10  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玉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0.10—2013.11  玉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3.11—2013.12  玉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3.12—2017.03  玉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03—2020.05    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0.05—2021.09  玉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四级高级警长。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