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6:32 打印

  1.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大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9年,李大将在担任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股长、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分多次收受项目承包商送予的礼品、礼金及消费卡,折合共计1.968万元,并让服务对象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0.65万元。2021年6月,李大将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法所得被收缴。

 

  2.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陈延在担任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先后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3万元。此外,陈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1年6月,陈延受到政务开除处分,违法所得被收缴。(鹿寨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